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借別人的鞋子比打赤腳跑得快

"沒有能力買鞋子時,可以借別人的,這樣比赤腳走得快。"


"經商是十分簡單的事。它就是借用別人的資金!"小仲馬在他的劇本《金錢問題》中是這樣說。


是的,做老闆和商業就是這樣的簡單:借用資金來達到自己的目標。這是一條致富之路。


佛蘭克林是這樣做的,希爾頓是這樣做的,愷撒也是這樣做的。即使你很富裕,對於這樣的機會,你也不應放過。


在生意場上,借錢也是資產的一種,故擁有借錢能力亦可說是經營者的一項重要才能。



如果能將借錢的能力與運用資金的能力互相配合,必可由一文不名變成一個大富翁。當然,這種事情說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美國具有商人之神稱謂的約翰·華那卡雖然出生窮困家庭,缺乏良好的學校教育,但後來他竟成為美國的百貨業鉅子,甚至被列入名人傳記中。他14歲就離開家到書店當學徒,歷盡艱苦,然後一邊從事推銷工作,一邊積累資金,獨資經營一家店鋪。而後,華那卡不斷地構思發展新公司,最後他終於成功了,而且被尊為美國商業界的權威。




從豐富的實際經驗中,他想出生意成功的方程式:


生意的成功=他人的頭腦+他人的金錢。


美國第一旅遊公司副董事長尤伯羅斯,在任第23屆洛杉磯奧運會組委會主席時,為奧運會獲利15億美元。他也是靠著非凡的"借術"而成功的。




奧運會,當今最熱鬧的體育盛會,卻窮得丁當響。1972年在聯邦德國慕尼克舉行的第20屆奧運會所欠下的債務,久久不能還清。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爾第21屆奧運會,虧損10億美元。




1980年在莫斯科舉行的第22屆奧運會耗資90多億美元,虧損更是空前。從1898年現代奧運會創始以來,奧運會幾乎變成了一個沉重的包袱,誰背上它都會被它造成的巨大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在這種情況下,洛杉磯市卻奇跡般地提出了申請,它聲稱將在不以任何名義徵稅的情況下舉辦奧運會。特別是尤伯羅斯任組委會主席後更是明確提出,不要政府提供任何財政資助,政府不掏一分錢的 洛杉磯奧運會將是有史以來財政上最成功的一次。




沒有資金怎麼辦?借。在美國這個商業高度發達的國家,許多企業都想利用奧運會這個機會來擴大本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銷售,尤伯羅斯清楚地看到了奧運會本身所具有的價值,把握了一些大公司想通過贊助奧運會以提高自己知名度的心理,決定把私營企業贊助作為經費的重要來源。他親自參加每一項贊助合同的談判,並運用他卓越的推銷才能,挑起同業之間的競爭來爭取廠商贊助。對贊助者,他不因自己是受惠者而唯唯諾諾,反而對他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比如,贊助者必須遵守組委會關於贊助的長期性和完整性的標準,贊助者不得在比賽場內、包括空中做商業廣告,贊助的數量不得低於500萬美元,本屆奧運會正式贊助單位只接受30家,每一行業選擇一家,贊助者可取得本屆奧運會某項商品的專賣權。這些聽起來很苛刻的條件反而使贊助具有了更大的誘惑性,各大公司只好拼命抬高自己贊助額的報價。僅僅這一個妙計,尤伯羅斯就籌集了385億美元的钜款,是傳統作法的幾百倍。另外贊助費中數額最大的一筆交易是出售電視轉播權。




尤伯羅斯巧妙地挑起美國三大電視網爭奪獨家播映權的辦法,借他們競爭之機,將轉播權以28億美元的高價出售給了美國廣播公司,從而獲得了本屆奧運會總收入三分之一以上的經費。此外,他還以7000萬美元的價格把奧運會的廣播權分別賣給了美國、歐洲和澳大利亞等。




龐大的奧運會,所需服務人員的費用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尤伯羅斯在市民中號召無償服務,成功地"借"來三四萬名志願服務人員為奧運會服務,而代價只不過是一份廉價的速食加幾張免費門票。




奧運會開幕前,要從希臘的奧林匹亞村把火炬點燃,空運到紐約,再蜿蜒繞行美國的3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途經41個大城市和1000個鎮,全程15萬公里,通過接力,最後傳到洛杉磯,在開幕式上點燃火炬。以前的火炬傳遞都是由社會名人和傑出運動員獨攬,並且火炬傳遞也只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士參與奧運會,有的國家花了钜資也吃力不討好,有的國家乾脆用越野車拉著到全國轉一圈就完了。尤伯羅斯看准了這點:以前只有名人才能擁有的這份權利、這份殊榮,一般人也渴望得到。他就宣傳:誰要想獲得舉火炬跑一公里的資格,可交納3000美金。人們蜂擁著排隊去交錢!是他們找不到地方花錢嗎?不是。他們都認為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因為在當地跑一公里,有眾多的親朋、同事、鄰裏觀看,在鼓掌,在喝彩,這是種巨大的榮譽。僅這一項又籌集了4500萬美元。


另外,在門票的售出方式上,打破以往奧運會當場售票的單一做法,提前一年將門票售出,由此獲得豐厚的利息。由於尤伯羅斯成功的經營,奧運會總收入619億美元,總支出為469億美元,淨盈利為15億美元。收入結果公佈後,一下子轟動了全世界。




借他人的"錢袋"、"腦袋",發自己的小財,需要膽識,更需要技巧。猶太人的一句經商名言:"如果你有1元錢,卻不能做成10元甚至100元的生意,你永遠成不了真正的企業家。"所謂生意的成功,並不是只顧實行自己的構想,而是巧妙地運用他人的智慧和金錢,以創造另一番事業。而生意之所以失敗,則是其中的經營者被成功沖昏了頭腦,不知不覺地走向自我專制;凡事以個人構想為中心,要下屬執行,漠視了其他人的意見,無形中是把所有人的智慧抹煞,倒退至一個人經營的局面。


如果有雄心在商業上大展一番成就,必須借用別人的資源;固守個人風格,只會困於"自己"的圈子,永遠成就不了宏大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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